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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中峰副院长做“国家监察机制改革”主题党课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24| 点击:

2019年4月22日19:00,本科大四党支部在新主楼A1038举办2019年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本次会议由1508(一)支部支书丁宁同志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学院院长范英、副院长秦中峰、辅导员朱鹏宇、白雪和王文涛,以及本科大四党支部成员。会上秦中峰副院长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题党课。

秦中峰老师本次党课的主题为“国家监察机制改革”。秦老师从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谈起,讲述了从中国古代秦汉时期至明清时期中央和地方官员的监察制度,说明我国从古至今对官僚队伍的廉洁和效率都十分重视。古代监察制度的价值并不限于特定的历史时空,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接着,秦老师讲述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察制度的演变。秦老师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察制度的演进呈现出三种趋势:一是从注重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演变为着力构建公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二是从职责范围相对宽泛,演变为以聚焦反腐败为主责主业;三是从以进行检查、提出建议为主要履职方式,演变为行使调查、监督、处置三大权力。从不同时期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10月19日举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政务院改为国务院,原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监察部成为国务院的行政部门,地位上降低至与其他部委平级。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加强国家监察工作,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直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监察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也产生了突破。从监察对象来看,此次改革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最后,秦老师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演变做了一个总结,可以将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三省试点阶段,第二阶段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第三阶段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初步建立。秦老师高度评价了监察法的作用,认为监察法体现了“党是领导一切的”的制度优势,实现了监察全覆盖、无死角,突出了监察工作职能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并且形成了严谨而规范的监督系统。

秦老师的讲课赢得了在座党员同志们的热烈掌声,大家积极踊跃提问。朱文鹏同志提出问题:检察院和监察委到底有怎样的区别?秦老师首先举例阐述了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检察院主要是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作,最后的定罪量刑则由法院决定。而监察委的作用则是监督和处置腐败贪污问题,对公职人员作风等问题作出处分,涉嫌犯罪的则移交检查机关处理。

孙铭顺提问道:中央巡视组算是监督机构吗?秦老师认为巡视组是监督机构,行使党内巡视和监督的职责。

最后同志们用热烈的掌声感谢秦中峰老师本次党课的精彩演讲。同学们也都从这堂党课中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