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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9-12|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和《美高梅官网正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2014年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现就开展2014年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

2. 国家奖学金评选将严格遵守国家、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 “自愿申报、差额评审、公开答辩、竞争择优”的评审流程进行评选。

3.二年级(含)以上经管学院在读研究生(含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工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BA)均可参评。

4.201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进度安排

1.上报材料阶段

符合《2014年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于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直接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graduate.buaa.edu.cn/),向经管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有:

由推荐人签字后的《申报审批表》和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已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首页、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已录用论文需提供正式录用通知,已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号。

推荐意见一般应由导师填写。

将《申报审批表》电子版、优秀事迹说明发到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委员会邮箱(buaa107@126.com)邮件题目注明:国奖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到新主楼A座714房间,电话82314843,联系人衣萌。

注:第二次(及以上)申请者,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即相同成果不能出现在不同年度的申请材料中)。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2.学院评审阶段

经管学院评审委员会将于9月15日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预审;9月16日公布答辩名单;9月17日下午2点,将举行国家奖学金评选公开答辩会。(答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为3分钟,提问两分钟)。

3.学院公示阶段

在学校分配名额限度内且在评审中过半数票的研究生,确定为本学院获奖学生,于9月17日起在本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上报校研究生院阶段

9月17日,学院将公示确认后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报研究生管理处。

9月22日,校研究生管理处将各学院上报情况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9月23日,各学院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奖学金管理中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模块。

三、具体说明

1. 一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原则上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特别优秀的,与其他研究生一起申请,经学院统一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指标单列。

2.委培研究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与同学科其他研究生条件相当、标准一致,经学院评审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指标单列。

3.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数(不含委培、直评)不低于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的120%。

4.每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阶段,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因为有两次(及以上)申请的可能,所以学院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申报材料保留7年,硕士生材料保留3年。

5.学院会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本学院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本学院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特此通知。

经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