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现将本科生2010-2011学年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由各学院组织学生转专业的申报工作。通知学生在本学期第十五、十六周(6月7日至6月18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科生学籍处理情况(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至转入学院。
二、各转入学院应成立考核小组,人员不少于三人,指定相应的组长,并将组长人选通知教务处。
三、考核小组对拟转入的学生组织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结论。考虑到学生期末考试临近,即将进入考期,建议各学院暑期第一周(7月5日至7月9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四、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张榜公布(含网上)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名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转专业的手续在2010-2011第一学期开学后两个教学周内办完(9月24日前),由各学院指派人员统一到教务处办理,过期不候。
教务处
20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