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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学生吴某某记过处分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12-09| 点击:

吴某某,学号BY1308101,男,1988年1月13日出生,党员,2013年9月考入我校美高梅官网正网。

在2015年5月,吴某某申请了芬兰三个月短期交换项目(2015.7.1-2015.9.30),外方给予全部资助。项目交换期间,吴某某未获得两校导师的同意和批准,更改项目计划,提前离开芬兰。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美高梅官网正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由于本人认错态度良好,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吴某某同学记过处分。

根据学校《美高梅官网正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吴某某同学本年不得享受奖学金或单项奖励以上的荣誉称号。

根据《美高梅官网正网学生校内申诉和听证规定》,学生若对上述违纪处分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提出申诉的时间期限为本人接到处分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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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9日